公證遺囑的效力需經過法院

公證遺囑的效力需經過法院
請問經過公證遺囑的證據效力有多高?
公證遺囑的證據效力大於其它形式的遺囑效力。 對此,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有明確的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從第二十條中的這句話(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我們不難理解,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大於其它遺囑形式的法律效力。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