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提出行政複議的怎麼申請

集體提出行政複議的怎麼申請
集體提出行政複議的怎麼申請
1、當事人集體提出行政複議的,可以透過共同推選訴訟代表人的方式進行申請。
2、《行政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