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的客體要件

集資詐騙罪的客體要件
集資詐騙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現代社會,資金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不可缺少的資源和生產要素。而生產者、經營者自有資金極爲有限,因此間社會籌集資金成爲一種越來越重要的金融活動。與此同時,一些名爲集資、實爲詐騙的犯罪行爲也開始滋生、蔓延。這種集資詐騙行爲採取欺騙手段矇騙社會公衆,不僅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同時更干擾了金融機構儲蓄、貸款等業務的正常進行,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廣大投資者對集資活動的過分謹慎,甚至對金融機構進行集資也可能產生不信任感,影響了經濟的發展。


綜上所述,本文首先利用刑法法規直接表明單位集資詐騙的,要處以懲罰;其次對於有犯罪行爲的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應處以不同的處罰;最後指出了單位客體比較複雜,會對公民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政府和單位應杜絕集資詐騙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