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別人擔保合同

借錢給別人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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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別人不還怎麼辦

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着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爲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爲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爲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爲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依《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爲,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爲;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爲;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爲。爲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蒐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