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協商解決

職務侵佔協商解決
職務侵佔怎麼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