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發現有證券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如何處置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發現有證券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如何處置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發現有證券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如何處置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證券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證券法規定的證券違法行爲,給予違法人何種處罰是由其社會危害性決定的,在其行爲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構成了犯罪,如達到了較大的數額,情節比較嚴重,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等等。
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涉及證券犯罪的行爲主要有: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擅自發行股票和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資訊罪;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虛假資訊罪;誘騙他人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市場罪。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查處違法行爲的工作人員在查處案件過程中,一旦發現有犯罪嫌疑的,應將案件及時移送有關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關證券犯罪的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查處違法案件時,嚴格依法辦案,構成犯罪的該移送必須移送,不能以罰代刑,應保證法制的嚴肅性。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證券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