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免稅

技術轉讓合同免稅
技術轉讓合同免稅申請是否需要備案

需要,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覈意見證明檔案報主管稅機關備查。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3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爲;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託,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