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誰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誰舉證責任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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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分爲公訴人的舉證責任和辯護人的舉證責任。公訴人是代表國家機關對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提出指控,因此其負有證明被告人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的責任;辯護人是根據法律規定爲被告人作無罪或罪輕辯護人代理人,因此其主要負有證明被告人不構成公訴人指控的犯罪,或者雖構成犯罪,但具有罪輕的量刑情節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