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利權取得原則

商標專利權取得原則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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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取得專利權怎麼辦

1、專利權屬證據。證明原告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2、侵權存在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徵對比材料等證據。
3、賠償金額證據。證明其提出的賠償金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證據收集好之後,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形選擇如下侵權解決方式:
一、協商與和解 
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二、行政裁決或協調 
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採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爲進行調查覈實後作出行政處罰。在行政裁決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於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進行調解。 
三、向法院起訴 
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後,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爲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等。同時有權申請對侵權人的侵權事實和證據進行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強制令,禁止侵權人繼續侵權行爲。爲保證經濟賠償的切實執行,專利權人在起訴的同時,可向受理法院申請對侵權人的等額財產進行訴訟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