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離婚協議起訴狀

未履行離婚協議起訴狀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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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離婚協議起訴狀一般是怎麼樣規定?

很高興回答你提出的關於未履行離婚協議起訴狀這一問題,首先,離婚後起訴履行離婚協議書之民事起訴狀
  原告:XX,男,漢族,出生於XX年*月*日,住址:XX花園;聯繫電話:139……60888。
  被告:XX,女,漢族,出生於XX年*月*日,住址:XX花園;聯繫電話:130……999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支付原告36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自願於2009年9月13日簽署《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並協議約定: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購買的登記產權人爲被告之位於xxx的商品房(含傢俱家電等)歸原告所有;被告補償原告人民幣36萬元,於雙方辦理離婚登記當日支付。
  2009年11月20日,原、被告共同XX區民政局婚姻處辦理了離婚登記。
  雖經多次催索,被告仍拒絕按雙方約定向原告支付36萬元補償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爲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起訴。盼依法及時判決滿足訴訟請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