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標準,機動車交通事故主次責任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標準,機動車交通事故主次責任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

1、對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並參照下列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來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2、 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規定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措施的,按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至70%;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