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的法律規定 我國對民間借貸利息有如下規定: (1)沒有約定利息,無權主張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法院不支援利息; (2)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法律保護; (3)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間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護。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