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對違約金未作約定

買賣合同對違約金未作約定
買賣合同對違約金有何規定

1、違約金要以合同約定爲前提。《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當事人都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進行調整。《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如果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爲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標準支付利息。最高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法釋[1999]8號)和《關於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
   的批覆》(法釋[2000]34號)對此有相關的規定。


由此可見,雙方在進行商品買賣的時候,要確定好合同各項內容包括違約條款。如果遇到買賣合同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情況,守約方還是可以主張違約金的,只是索賠的標準不能太高,要符合實際損失情況。這裏就要大家注意了,在簽署買賣合同的時候留點心,把能想到的條款都寫上,做到有備無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南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