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的區別

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的區別
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在證券市場領域,“協議轉讓”是相對於“做市轉讓方式”而言的一種制度安排,是新三板掛牌股票買賣的一種形式。


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2、內容不同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範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


3、持股不同


協議轉讓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


大宗交易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