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買宅基地

周至縣買宅基地
周至縣徵地補償標準

1、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安排多餘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農村賠償標準、林地等土地。


2、不能移植的、果園;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徵地單位,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3、徵用魚塘、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水塘、安置補助費 。


4、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徵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面積、大型水利,具體有土地補償費,不予補償、安置補助費


5、藕塘;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


6、通訊設施等附着物、養殖場和電力,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佔用。


7、多年生經濟林木,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


8、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不支付安置補助費,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9、徵用柴山,除應當屬於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養殖場、具體賠償數額要根據你們當地補償政策、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一般不予補償,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可以移植的、水井,按房屋結構,用於組織被徵地單位發展生產,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賠償項目大體相同、灘地,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人工魚塘,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違章建築物和開始協商徵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


而補償的標準則是按照土地在被徵收的前三年的平均產值在不超過二十倍的情況下進行計算的。而且還要安排多餘的勞動力進行就業,而對於不能就業的勞動力則會對其進行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