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傷工資最低支付多小錢

因工傷工資最低支付多小錢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員工工傷鑑定嗎這個問題,透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心中應當都有答案了。在企業職工被認定爲工傷之後,透過進行工傷鑑定,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企業索取賠償。勞動者在被視爲工傷停職留薪期間,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