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後村民復耕被起訴

徵地拆遷後村民復耕被起訴
徵地拆遷如何安置村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由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到戶和個人。不論採取哪種安置方式,都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徵地後,爲解決村民生產生活出路,需要建設用地的,由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計劃、規劃、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優先安排用地。徵地後人均耕地少於0.02公頃(0.3畝)並一次徵地20公頃(300畝)以上的,按徵地面積5%的比例安排建設用地,根據規劃要求,可在原地安排,也可異地安排。所安排建設用地,可自用或者與他人合作使用,不得轉讓。


綜上所述,徵地補償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是最主要的兩個項目,廣西桂林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也在這兩個方面根據土地等級分級。土地補償費的最高補償標準是土地年產值的十倍,主要是針對耕地和農田的。而安置費可以到被徵收土地年產值的十六倍。另外,耕地上面種植作物的,村民還有額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