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二十三歲,男二十一歲,能辦理結婚證嗎1、男方還在二十一歲的,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法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證。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