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強險過期處罰

車輛交強險過期處罰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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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保險過期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現實生活中,由於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粗心大意,時不時地發生未按期繳納交強險(即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如果被交警查處,交警會進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