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房產佣金

司法拍賣房產佣金
法院拍賣房產佣金費用是多少

拍賣房產佣金費用


法院強制拍賣時,拍賣費用由拍賣公司按拍賣成交價格的比例收取。具體比例請檢視最高法院關於拍賣的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的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佣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佣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爲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透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