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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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撞到汽車責任如何劃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小汽車撞到摩托車責任怎麼劃分”的解答如下:摩托車撞到汽車責任的劃分要根據現場的情況、交通法則、路面情況等綜合起來才能劃分誰的責任大誰的責任小。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方法包括:全部責任和無責任;還可以劃分爲當事人一方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因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爲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等這幾種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