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中的賬項怎麼填寫

壞賬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中的賬項怎麼填寫

稅務訴訟,即稅務行政訴訟,作爲近、現代國家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納稅人認爲具體的稅務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按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訴訟制度。稅務訴訟是行政訴訟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政訴訟是18世紀末纔開始出現的一種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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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

根據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21]88號檔案的規定:第十六條 企業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符合壞賬損失條件的,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提供下列相關依據:
(一)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檔案;
(二)法院的敗訴判決書、裁決書,或者勝訴但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三)工商部門的註銷、吊銷證明;
(四)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的行政決定檔案;
(五)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七)與債務人的債務重組協議及其相關證明;
(八)其他相關證明。第十七條 逾期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中,單筆數額較小、不足以彌補清收成本的,由企業作出專項說明,對確實不能收回的部分,認定爲損失。第十八條 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企業有依法催收磋商記錄,確認債務人已資不抵債、連續三年虧損或連續停止經營三年以上的,並能認定三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可以認定爲損失。請貴單位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