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的理賠

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的理賠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自行協商解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所以,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受害人可以同責任人近親屬協商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如何追償


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其遺產繼承人不放棄繼承,只在所繼承財產額度內承擔責任。遺產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因無遺產可供繼承,繼承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如果有保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或責任險範圍進行賠償,如果車輛所有人與事故責任人分開的,車輛所有人也是賠償責任人,但貨主不是。如果車輛所有人與事故責任人爲同一人的,則其個人遺產可用來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