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藥不納入賠償範圍

自費藥不納入賠償範圍
不賠償範圍

1、 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2、 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3、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爲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4、 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5、 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6、 檔案、檔案、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7、 盤點時發現的短缺;8、 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9、 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10、 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被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同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