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專利獎

深圳專利獎
趕工獎之爭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一般規定如果由於施工單位的趕工而提前完成,發包方應該按日給予一定的趕工獎,有些項目的趕工獎總量並不小。筆者在處理廣州市人民路某大廈的結算糾紛時就發現趕工獎高達1000多萬元。而該項目總造價人民幣一億六千萬元,最後形成紛爭的也只有1300萬元。趕工獎所以成爲結算障礙主要原因是趕工獎的單邊認定程序造成。趕工獎一般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而由發包方層層審批,最後撥付。這一過程完全由發包方內部操作,審批的表格檔案施工單位並不持有。而趕工獎支付後,發包方同樣會要求施工單位開具工程款發票(便於覈算、攤銷成本)。有時發包方不夠誠信,事後又將這些趕工獎計入合同款,而施工單位因爲沒有趕工獎的內部審批表格(最多隻有複印件)而無法向法庭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