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以現金借款的民間借貸如何舉證

民法典中以現金借款的民間借貸如何舉證
民法典中以現金借款的民間借貸如何舉證
1、以現金形式進行民間借貸的,出現民間借貸糾紛時,當事人可以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向法起訴。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3、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