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連帶責任的意思

合同連帶責任的意思
合同連帶責任的意思
連帶責任亦稱“連帶債務”,指數個債務人就同一債務各負全部給付的一種責任形式。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當事人約定的,常見情形爲在保證合同中的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