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債務具體如何界定

夫妻間的債務具體如何界定
夫妻間的債務具體如何界定
1、夫妻間的債務界定爲,如果該債務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生活的債務,則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