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期間質物所生孳息具體由誰收取

質押期間質物所生孳息具體由誰收取
質押期間質物所生孳息具體由誰收取
1、質押期間質物所生的孳息應當由質權人收取,法律規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滴質押財產優先受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四百二十五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爲質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