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刑法法條的具體內容

有關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刑法法條的具體內容
有關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刑法法條的具體內容
一、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與非法搜查罪一樣,非法侵入作宅行爲的構成應限於情節嚴重的。

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爲,才能以犯罪論處。

2、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當行爲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時,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樣,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權利。

但兩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

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爲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爲形式構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爲的形式構成。

實踐中應當注意,如果行爲人未經同意強行進入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的,對行爲人應以其目的行爲即非法搜查罪定罪處罰。

3、本罪與其他犯罪的罪數問題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爲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爲結合在一起,如人室盜竊、搶劫、強姦、殺人等。

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爲人實施的目的行爲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併罰。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如何處罰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