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宅基地建房是否有永久產權

農村老宅基地建房是否有永久產權
農村宅基地建房是否有永久產權
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3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具體說:1、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2、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其成員會議或者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進行討論;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者村民會議討論透過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4、鄉(鎮)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