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法律程序

專利轉讓法律程序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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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程序是什麼

1、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後纔能有效地開展之後的轉讓相關工作。在轉讓合同中,對於雙方的利益都應該有明確的文字內容。

2、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檔案,這些檔案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覈檔案的時間,加快審覈的速度。

3、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檔案遞交給專利局。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爲只有專利局審覈透過後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

4、專利轉讓流程的最終環節就是等待專利轉讓結果。當專利局審查後,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如果審覈透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