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下達傳票

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下達傳票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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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下達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在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如果是簡易程序,它的限期是在三個月之內,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話是在六個月,所以最長不能超過這個期限。

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準備、並由法庭下達,用來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資訊的法定檔案。

立案之後要一般在7日內要向被告送達傳票,法院立案後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之內。

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並通知被告之後纔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會先用電話通知被告,在對原告進行通知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