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來索要賠償

離婚後女方來索要賠償
離婚女方索要精神賠償允許嗎

離婚協議經登記後有效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協議離婚作爲離婚的一種形式,雙方達成協議,在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登記,那麼離婚協議對雙反當事人均產生法律效力,原則上必須履行。

訴訟離婚後主張損害賠償有時間限制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只有在無過錯方作爲被告且不同意離婚,或者一審未提二審要求損害賠償調解不成的,無過錯方纔可以在訴訟離婚後的一年內,單獨提請損害賠償。

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法律有明文規定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主張精神損害的法定情形進行了列舉,同時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是法律隨時這樣規定的,可是需要你拿出證據,特別是第一二項證據比較那你確定和認定同居,第三四項必須要求達到一定的程度和危害,例如輕傷、傷殘或者頻率要高,否則認定也有一定的困難,但是家庭冷暴力不包含在內。

綜上所述,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會有很多,比如性格不和、一方出軌、經濟原因等各種各樣問題都有可能導致夫妻雙方離婚,離婚之後將又會涉及到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問題、賠償等各種類型的問題,對於離婚時所要精神賠償,在某些情況下如對方有錯在先,是可以要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