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星名人商標使用到期

雙星名人商標使用到期
商標使用到期多少天可以續展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商標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有效期是十年,使用中無需交納任何費用。到期後,如果商標還要繼續使用,辦理續展即可。續展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公章,遞交商標續展申請書,委託書。商標局收費是2000元每件。商標申請人可在到期前半年申請續展,如果忘記,可在到期後半年內申請續展,這個屬於寬展,商標局收費2500元每件。如果徐續展期寬展期都未申請續展,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