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公示期多長時間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經營項目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爲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中的問題也不斷涌現,其中招投標糾紛的救濟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招標公告公示期多長時間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多長時間

1、指定媒體自收到招標人提交的招標公告文字起7日內應在該媒體刊登招標公告。

2、公告發布至投標人報名、資格預審、直至招標檔案發售的截止一般應留有較爲合理的時間讓投標人做準備,此環節考證後雖無硬性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合理時間應不少於7個工作日,否則有暗箱操控之嫌。

3、自招標檔案發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應不少於20日。投標截止時亦即開標之時。

4、中小型項目的開標至評標委員會評標結束提交評標報告並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時間一般項目當天就可結束,但評標和定標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並確定中標人。

5、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主管部門自收到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爲,招標人則可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了。這既是公示時間結束。

6、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招投標雙方應訂立書面合同。

7、訂立合同7日內,應送主管部門備案。

8、訂立合同5個工作日內應退還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中標人應提交履約保證金,並返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