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社會保險繳納年數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一般社會保險繳納年數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一般社會保險繳納年數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1、15年是最低基數,中間不能間斷,後面續交要交滯納金。15年後每多交一年,以後退休後得到的退休金的比例會增加。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後如果中斷繳費,個人帳戶養老金
2、首先就停滯在一個固定的數額上,中斷繳費時間的繳費年限自然不能加入合併繳費年限中。在未來退休時,按照累計繳費年限計算退休待遇時,基礎養老金部分比較低。
3、其次,個人帳戶儲存額少,個人帳戶養老金也隨之降低,對今後調整養老金水平時,因繳費中斷導致的養老金水平偏低是不會予以政策傾斜的,總休上說,中斷繳費帶來的損失遠遠大於因中斷繳費而節省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繳費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
4、首先看其累計繳費年限是否到達15年,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只能將其個人帳戶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無法保障其晚處後的基本生活需要。繳費滿15年之後,未達到退休年齡就不再繳費的人員,今後在達到退休年齡計算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時,是按照其中斷繳費的上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養老金,而不是按退休時上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