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問一下針對於產品侵權的行爲是什麼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產品侵權的行爲是什麼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產品侵權的行爲是什麼
1、假冒註冊商標行爲
具體包括下述四種情形: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
注意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之商品即構成侵權而不以明知爲要件,此與專利侵權有所不同。銷售不知道是侵害專利權的產品的,只要能夠說明來源即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反向假冒行爲
即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注意必須是又將商品投入市場,若不投入市場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構成反向假冒行爲。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該種情形主要有: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2)故意爲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藏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4)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5)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