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的條件

申請離婚的條件
申請離婚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1、侵權行爲的發生。


夫妻一方實施了法定的違法行爲,即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行爲人存有過錯。


行爲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論行爲人是故意的或者是過失的,即應當認定行爲人有過錯。作爲離婚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還要求被侵權的夫妻一方須無過錯。無過錯方的過錯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不是指沒有任何過錯。


3、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損害事實是構成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該違法行爲給無過錯方造成了財產和人身、精神上的損害事實。沒有物質、人身或精神損害,也就失去了賠償的前提。財產損害是指財產利益的損失。財產損失可分爲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精神損害是指公民人格權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產生的損害後果。


4、違法行爲導致了夫妻間的離婚。


該違法行爲與感情破裂具有因果關係,即該違法行爲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備該要件,夫妻之間沒有被判離婚,也就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問題。


律師365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我們還應該注意的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是以離婚爲前提,不離婚的不能請求離婚過錯方賠償。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