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申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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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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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申訴材料

  離婚起訴狀需要根據雙方當事人基本資訊情況進行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