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權轉讓公告要多久才能生效呢

民法典中債權轉讓公告要多久才能生效呢
民法典中債權轉讓公告要多久才能生效呢
民法典中,債權轉讓公告的期限,法律也並未明確規定,但是可以參照適用民事訴訟法中公告送達的期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具體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種,比較普遍的是登報處理,一般是以登報之日開始計算,部分法院也採取在法律公衆網上進行公示公告。所以,債權轉讓公告的期限可以爲六十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