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是能算夫妻共同的債務的嗎

個人貸款是能算夫妻共同的債務的嗎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個人貸款是能算夫妻共同的債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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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是能算夫妻共同的債務的嗎
1、個人貸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債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所欠債務是夫妻二人一起簽字,或者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借款之後追認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的,以及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姻關係還存續的時候,以個人的名義爲家庭的日常生活中的需要所揹負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