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不負責任怎麼辦

監護人不負責任怎麼辦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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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不負責任怎麼辦




    向司法鑑定機構住所地或者司法鑑定人執業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一)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或者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鑑定活動的;



    (二)違反司法鑑定程序規則從事司法鑑定活動的;



    (三)因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



    (四)違反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規定的;



    (五)司法鑑定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司法鑑定委託的;



    (六)司法鑑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鑑定委託的;



    (七)司法鑑定人經人民法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



    (八)司法鑑定人故意做虛假鑑定的;



    (九)其他違反司法鑑定管理規定的行爲。投訴人應當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書面投訴材料。投訴材料內容包括:被投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投訴請求以及



    相關的事實和理由,並提供司法鑑定協議書、司法鑑定文書等相關的證明材料。投訴材料應當真實、合法、充分。



    投訴人委託他人代理投訴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投訴人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