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殘疾軍人護理費

精神病殘疾軍人護理費
護理費計算標準

護理費的計算標準需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別等要素綜合決定的。


在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下,賠償標準是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時候則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要是隻有部分不能自理的話那麼護理費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