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療二次報銷時間限制

居民醫療二次報銷時間限制
居民醫保二次報銷
“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是在第一次報銷後的基礎上對參保者自付部分進行第二次報銷,不過,其費用要超過600元才能進行報銷。 1、參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參合證(卡)原件; 2、新農合補償結算單; 3、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或加蓋原件收取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4、醫療機構費用發票,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證,或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診斷證明、門診病歷; 6、患者本人或能夠提供與患者有關係證明的關係人銀行匯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