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 拆遷安置面積

繼承糾紛 拆遷安置面積
拆遷安置怎麼計算面積

拆除住宅房屋,對被拆遷人按原居住面積安置。原居住面積,私人自住房屋按產權證標明的面積計算,承租房屋按租賃合同標明的承租面積計算。


安置用房的居住面積,按正式住房的居室面積計算;以樓房安置的,樓房門廳和起居室面積超過8平方米的,其面積的二分之一計入安置的居住面積。對從城區等位置較好地區遷往位置較差地區或遠郊區的居民,可按安置人口數適當增加安置面積或給予適當經濟補助;增加安置面積的,最多不得超過一個自然間。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按原居住面積安置確有困難的,可以按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家庭人口構成狀況,適當增加安置面積予以照顧,但增加的安置面積部分,應按當地區、縣人民政府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實行房改。無論按原居住面積安置或增加面積安置的,今後都要服從房屋產權單位的住房制度改革。


綜上所述,北京居民生活在自建房中,如果被政府拆遷,產權人可以拿到拆遷補償款,領取條件是北京戶籍並且持有自建房的產權證,屬於合法建築。拆遷戶可以選擇現金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和拆遷部門簽署協議後,拆遷戶就應該積極配合其拆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