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法律

協議離婚的法律
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序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離婚協議書; ⑤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