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科目

商標申請科目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後,方準參加後一科目的考試,考試科目分爲: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考試題庫的結構和基本題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題庫。


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考試項目包括: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側方停車。上海等城市科目二爲九項必考:倒車入庫、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隧道行駛、停車取卡、曲線行駛、窄路掉頭、緊急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考試基本項目包括:上車準備(逆時針繞車一週 上車系安全帶 開啓左轉向燈 掛檔 鬆手剎 鳴喇叭)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安全文明駕駛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