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如何量刑的

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如何量刑的
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如何量刑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