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名譽權法律

侵犯他人名譽權法律
侵犯他人名譽權情節較輕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